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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終止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。

刊登日期:2018/8/6
發文日期:2018/8/6
發文字號:府衛企字第1070015175號
主旨:公告終止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1名。
依據: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規定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、第7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5項規定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、第7條規定辦理。原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戴瀅純於服務機關離職,自即日起終止戴瀅純醫師為本縣指定精神專科醫師。